资讯:武清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东区40号楼11、12层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武清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东区40号楼11、12层室内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5.1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规模:1、装修规模2225.78㎡,包括原有地面材料(网络地板)、窗围护栏杆、窗帘、 原照明灯具、暖通、机电、消防等设施拆除;室内墙、顶、地面,隔墙、隔断、门,综合布 线,灯具、开关、插座,空调、消防、弱电智能,洁具、卫浴,窗帘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 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项目需求书。2、项目预算:175.19万元。3、建设地点:天津市 武清区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40号楼。4、施工工期:2023年0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001)武清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东区40号楼11、12层室内装修工程;(001武清开发区国际企业社区东区40号楼11、12层室内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 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 应均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 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 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 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10、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1日16时00分